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创新能力,促进新技术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项目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5〕10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我厅审核,决定印发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名单(995项),详见附件1。
各目标项目申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申报承诺的新技术应用计划。
二、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及以后我厅印发的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企业自愿申报验收。在2025年11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逾期不予补报。各市汇总申报项目后,在11月7日前上报我厅,汇总表详见附件2。
2.申报单位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应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效果显著。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6项及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2项及以上,以及申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1项(子项)新技术,以及申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申报项目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申报单位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3/index.html)“企业服务”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报。
6.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验收申报书(含承诺书)》(附件3),打印盖章并扫描后,上传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与施工许可证上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并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三)验收程序
1.现场查验。我厅委托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赴申报项目现场进行查验,确定现场查验意见。现场查验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2.情况报送: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项目现场查验意见(附件6)上报我厅。
3.线上复查。我厅组织专家,对通过现场查验的项目进行线上复查。
(四)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应遵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要求实施,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申报企业任何费用。
2.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申报项目后,及时在其门户网站公开申报项目有关信息清单。我厅汇总各设区市申报项目后,即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申报项目有关信息清单;在汇总各设区市通过现场查验的项目后,即在厅门户网站公开项目有关信息清单;对通过线上复查的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
3.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现场查验,制定工作规则,加强专家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教育和管理,主动接受派驻纪检部门监督,从严防控廉洁风险,确保现场查验工作质量。需报送每个项目的现场查验意见,包括没有通过现场查验项目的。
4.各申报单位在现场查验工作结束后,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专家现场查验工作情况反馈表》(见附件7)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工作邮箱jsjzyxjs@163.com。
5.参与验收工作的各方及所有人员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有关廉洁工作要求,不以任何形式影响验收工作。
新技术应用工程验收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5-51868671。
业务工作联系方式: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025-51868678,
邮箱:jsjzyxjs@163.com。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附件:
1.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名单.xlsx
2.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申报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
5.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现场查验情况汇总表.xlsx
7.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专家现场查验工作情况反馈表.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