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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时持有多本安管人员证书的有关政策解释
发布日期:2026-05-11 16:48 浏览次数:

1. 目前, 同时持有多本安管人员有效证书的,在有效期内不会强制注销证书。

2. 办理 A 类职务为“ 企业专职安全总监” 证书,或 C 类(含C1 、C2 、C3)证书的“单位调动”、“证书延期”、“信息变更”、“证书换发”等业务时,必须先注销其他类别安管人员证书。

3. 已持有 A 类安管人员证书的( 除“ 企业专职安全总监”职务以外),可同时持有 B 类证书。

4.“项目经理”B 类证书与“项目安全总监”B 类证书不可同时持有。在满足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条件下( 同时具备建造师注册资格及初级及以上建筑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资格),可办理职务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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