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厅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涉企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5-05-2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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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8号令)“制定机关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上位法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专项清理”规定,我厅开展了厅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涉企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并就有关清理结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现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况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时间自2025年5月9日始至5月19日止。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共收到意见建议两条,均是关于《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一文中“适用范围”的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建议补充“招标内容包含设计方案或者合同估算价300万元以上监理服务的全过程咨询招标。”
2.建议适用范围修改为:我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含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三、相关反馈
针对上述意见建议,我厅将逐条梳理研究并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建议,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厅将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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