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两个月点击排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
关于做好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
  
   您的位置:
首页
>建设档案>政策文件
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发稿时间:2023-11-09  阅读次数:
 


 


 

农房改善工作档案既是记录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全过程的重要凭证,也是体现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实录的重要载体。为真实、完整、准确记录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档案在规范农房改善专项行动中的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将改善农户一户一档、省级奖补项目建设档案、农房改善项目建设档案、农房改善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房改善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严格规范实施。各设区市要统筹全市农房改善档案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农房改善工作资料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等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县(市、区)要制定细致可行的操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市、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房改善项目建设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改善农户一户一档资料由乡镇收集整理,经审核后移交改善农户所在乡镇的村镇建设档案室。省级奖补项目建设档案、农房改善项目建设档案、农房改善工作档案原则上由各级专项协调机制办公室收集整理后移交本级城建档案馆或档案室。尚未建成村镇建设档案室的乡镇可移交至乡镇综合档案馆(室)。

二、做好归档保存农房改善工作档案由各级农房改善专项协调机制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中移交;改善农户一户一档、省级奖补项目建设档案、农房改善项目建设档案应在综合评价、竣工验收后的3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声像资料和电子数据文件应同步移交并保证载体的安全可靠性。农房改善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10年或者30年。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建立副本,副本应以县为单位建立管理台账,并参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各地应积极推进农房改善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房改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三、其他相关要求归档的农房改善纸质档案整理应符合《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DB32/T4353-2022)等有关标准要求。图片、录音、录像类声像资料和电子数据文件等非纸质材料,应当单独整理编目,与纸质材料建立对应关系,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必要的说明,非纸质材料应符合《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江苏省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格式标准》及相关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附件:3-1. 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一户一档”资料归档清单

3-2. 省级奖补项目和农房改善项目资料归档清单


附件3-1

 

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一户一档”

资料归档清单

 

通过自行新建或翻建农房改善的农户归档资料

1. 农房改善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

2. 户口簿所有页面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 农房改善前、后对比照片

二、通过加固改造改善的农户归档资料

1. 农房改善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

2. 户口簿所有页面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 房屋加固改造方案及工程性措施实施过程照片

4. 加固改造后农房安全鉴定(评估)报告

5. 农房加固改造前、后对比照片

三、通过入住新建新型农村社区或小城镇安置区改善的农户归档资料

1. 农房改善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

2. 户口簿所有页面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 安置协议、新建房屋交付手续及分配到户等证明材料

4. 农房改善前、后对比照片

 

四、通过进城入镇改善的农户归档资料

1. 农房改善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

2. 户口簿所有页面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 现有住房证明材料(购房协议、买卖合同、开发商交房证明等)

4. 农户自愿拆除原有房屋的协议

5. 原有农房拆除前照片现有住房照片

五、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农户归档资料

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准

备注

1. 农房改善申请资料需明确标注原房屋建设年代;

2. 以上材料如未收集完整,应根据实际作出说明;

3. 改善农户住房条件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必要,应同步收集归档。

 

 

附件3-2

 

省级奖补项目和农房改善项目

资料归档清单

 

一、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工程基本信息、项目立项规划和建设审批、勘察和设计招投标和开工审批等资料

二、施工资料

施工管理及技术、进度管理、控制造价、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测、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施工验收等资料

三、监理资料

监理管理、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文件、工期管理、监理验收资料

四、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

五、工程声像资料

开工前原貌、施工阶段、竣工新貌等

六、其他相关资料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风貌协调、特色资源保护利用、基层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资料

备注: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未形成或因故无法收集上述相关资料,应根据实际作出说明;

2. 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必要,应同步归档。

 


打印】【关闭】【投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