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企业不配合我转注册安全员B证 |
内容 | 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对我裁员,裁员后不但不赔偿我裁员费用,还拒不配合我的职业资格类证书转注册或注销,导致我我无法正常寻找新工作 |
提交时间 | 2025-07-03 17:06:12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5-07-04 09:34 | ||
内容回复 | “安管人员”可到窗口申请办理强制注销,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身份证; ◆(2)解聘证明(或写明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3)申请表(“安管人员”可到办理窗口现场领取并填写)。 办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9、B20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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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