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江苏省“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文、设计处处长于春、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处长金少军、城市建设处处长徐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处长蔡志军、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职干部黄蔚出席并答记者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发言人助理徐为军主持。
金文介绍,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全省城市更新工作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为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供有力政策支撑。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做深做细做实城市更新各项工作。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部署6方面重点任务、14项重大工程。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位统筹,以推动试点项目实施为切入点,探索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与实施路径。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470个,惠及居民超700万人;新建或改建口袋公园1800余个,新增城市绿道3600余公里;完成各类管道建设改造3.9万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超67万个、共享停车泊位超30万个;涌现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展现了实实在在的更新成效。截至目前,该省累计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更新典型案例6个,可复制经验做法18项,占比超全国总数的1/7;南京、苏州、无锡先后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全省城市更新从“试点先行”转向“全面实施”。
立足“十五五”发展新起点,对标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该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着发展阶段转变、发展动能转换、行业转型发展等现实挑战,亟需把握国家“十五五”城市更新增量政策释放窗口期,以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系统谋划全省城市更新工作,推动建立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此次《规划》出台,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衔接国家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和省“十五五”规划纲要,一体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更新工作会议的任务部署,为未来五年全省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供行动指引。
二、《规划》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
《规划》分为四个部分,确定六方面23项重点任务、14项重点工程,提出5方面创新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顺应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两个转向”的新形势、新要求,既立足当下,也放眼长远,提出到2030年,全省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在全国有代表性的城市更新片区和城市更新项目落地见效,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基本建立;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通过实施城市更新,系统壮大发展动能,持续推动江苏在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中走在前、做示范。《规划》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围绕城市安全、群众生活、宜居品质等方面细化12项量化指标:一是守牢安全底线,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1万套、改造城市地下管网1.8万公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有效覆盖率达85%。二是夯实民生安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0个、改造城中村420个、更新住宅老旧电梯4万台。三是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改造提升老旧街区厂区150个、改造提升城市公园绿地700公顷、修缮历史建筑600处、培育建设完整社区1000个。这些指标既有传导国家规划的指标,也有结合该省实际设置的特色指标,做到规划成果可量化、可感知、可评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城市发展的温度,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规划》构建“6+14”总体任务框架。“6”是开展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推动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激活产业空间发展动能、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高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等。“14”是实施14项重点工程。一是民生工程,包括实施既有住房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停车便利化、园林绿化惠民增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完善等工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发展工程,包括实施青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厂区更新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城市更新项目库建设等工程,激活城市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安全工程,包括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建设等工程,守牢城市发展底线。
第三部分为政策措施。《规划》聚焦法规标准、用地政策、审批流程、投融资渠道、多元参与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全省城市更新政策方向,精准施策,强化要素保障,解决现实问题。比如,在健全法规标准方面,提出推动出台省城市更新条例,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出台城市更新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充分梳理并推动新编、修订、废止不适应城市更新要求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细化政策举措方面,提出建立与更新治理需求相适应的详细规划调整机制,鼓励各地对照省级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聚焦项目落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与操作细则。在推动多元参与方面,提出发挥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产权人自主更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
第四部分为实施保障。《规划》坚持省市联动、部门协同,聚焦工作组织、技术支撑、人才队伍、宣传引导、监测评估等方面明确具体举措,构建全方位实施保障体系。比如,在加强工作组织方面,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全省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地做好城市更新工作。各城市人民政府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在强化技术支撑方面,提出完善城市更新技术体系,省级出台城市体检工作指引、片区策划编制指南等一批技术文件,同时支持各地研究制定相关技术导则。在建设人才队伍方面,提出建立城市更新专家智库团队,培育复合型人才。在完善监测评估方面,提出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库建设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有序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金文表示,概括起来,《规划》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色亮点。
一是坚持上下贯通,一体衔接国家规划与省情实际。一方面,《规划》全面对标对表国家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宏观战略与底线要求,确保国家部署在江苏落地生根;另一方面,紧密结合江苏城镇化率高、区域发展均衡、存量更新需求迫切等省情实际,因地制宜增设“完整社区培育建设数量”“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数量”等特色指标,谋划“推进青年社区建设”“推动低效楼宇改造利用”等特色任务,主动回应人口结构变化与转型发展需求,积极构建契合江苏省情的城市更新模式。
二是坚持系统集成,统筹推进全要素更新治理。《规划》统筹民生与发展,既重视物质空间的更新,也重视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例如,在空间更新方面,既部署了老旧小区、危旧房、城中村等民生短板改造任务,也安排了老旧街区、老旧厂区等产业空间赋能更新任务;在治理提升方面,提出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等任务,充分发挥城市更新惠民生、促发展的综合效益。
三是坚持实施牵引,推动规划蓝图落地见效。《规划》注重构建面向实施的城市更新工作体系,通过设置量化指标、明确重点工程、强化项目建设,将规划目标切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例如,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提出构建“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实现从问题识别到项目生成的精准传导;又如,提出建立省市联动的城市更新项目库,通过动态管理和跟踪指导,形成“谋划一批、入库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
《规划》是“十五五”时期全省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未来5年江苏省城市更新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做好“十五五”时期《规划》任务细化分解,同时加强宣贯和培训,力争各项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金文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江苏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此次《规划》的制定出台,是该省立足新发展阶段、因地制宜探索可持续城市更新江苏模式的体现。接下来,该厅还将聚力推动出台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抓好项目实施,稳步推进“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各项任务,将其转化为城市焕新的“实景图”、落地为江苏大地城市生活的美好日常,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交出优异的江苏答卷。
2026年9月18日《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