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既是生态文明的关键小事,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省相关部门系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基础,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一是强化法规实施。组织开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宣贯工作。开展市容环卫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整改评估发现的问题短板。先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评估督导和宣传引导,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标准规范。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及维护标准》《重点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等标准规范,全省统一了垃圾分类标志标识、投放设施设置要求。四是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对各地垃圾分类亭房、大中型转运站、分拣中心,以及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下达资金8.1亿元。
(二)健全体系,围绕重点持续攻坚。一是推进分类投放。会同8部门联合印发《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小区分类房和收集点建设,推广“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和督促指导)机制,开展垃圾分类暗访,建立问题反馈和通报整改机制,着力解决垃圾混投、混装、混运等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开展互联网智能积分回收,提高居民可回收物投放交售便利度。二是推进转运体系建设提升。组织开展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垃圾转运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加大分类收运车辆配备,加快建立与前端分类衔接、配套的转运系统,全省配备其他垃圾收运车辆1.5万辆、厨余垃圾收运车辆2500余辆。三是完善分类处理设施体系。统筹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建设,全省共有生活垃圾焚烧厂64座,日处理能力9.2万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66座,日处理能力1.7万吨,构建了能力适度超前的垃圾处理设施体系。
(三)增强意识,多种形式深化宣传。一是广泛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连续举办四届全省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共组织开展2000余场活动,着力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二是常态化开展全省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围绕重点人群、重要环节、重大节点,先后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月、“有害换有爱”、跨年减量、“百名讲师、千场宣讲”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招募培训分类志愿讲师860名,累计开展专项培训、讲座授课等活动1200余场,近10万名社区工作人员、分类督导员和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三是开展校园垃圾分类实践活动。会同教育部门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社区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各地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主题校园实践活动,全省近3000所学校因地制宜开展了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循环市集等活动,努力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吸收您的建议,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推动分类提质增效。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调整完善垃圾分类方式,构建与终端处理相适应的分类体系,深入实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质效提升专项行动,改造提升分类投放设施,着力解决设施不配套、分类回潮、混收混运等问题,促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让群众感觉到分起来不复杂、不麻烦,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和群众认可度。二是健全可回收物体系。制定出台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的政策措施,补齐投放收集和回收分拣设施短板,推广互联网智能回收,健全完善大件垃圾收运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分出率及循环利用水平。三是注重科技赋能。积极推广垃圾分拣机器人、智能分拣流水线等专业设备,打造AI智能识别等在垃圾分类中的应用场景,促进垃圾分类智能化和精细化转型升级。推动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提高垃圾焚烧等设施运行质效。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教育和强制相结合,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宣传活动,强化法律法规制度约束和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