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文介绍,《政策措施》紧扣城市更新实践中反映最集中、诉求最迫切的政策堵点,针对规划适应性不足、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约束多、产权归集登记难、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发布会现场。
该若政策施共包括7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涉及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等内容。
记者注意到,《政策措施》鼓励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探索空间。比如,在规则细化方面,支持各地在建筑功能和土地用途合理转换、用地兼容混合开发等方面制定正负面清单,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方面出台豁免清单,鼓励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在机制创新方面,支持探索建立“申请制”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实施机制,以民生公益贡献为导向的容积率平衡机制,制定土地过渡期续期和征缴土地收益金等管理办法。
在老旧住房改造方面,金文介绍,支持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鼓励运用提高容积率、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允许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高贷款额度、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面,优化教育、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整合闲置房产土地,用于高校学生宿舍、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公益场所建设。
在财政资金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可持续投融资模式。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吴焱炜介绍,将鼓励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运用“拨改投”方式,发挥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在市场化融资方面,支持探索发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有经营性收益、使用者付费明确的项目允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更新资金保障难题。
此外,《政策措施》还从供地方式、混合兼容开发、用途合理转换、联动成片开发、地价计收规则等多方面提出支持政策。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闽介绍,支持采取“带方案出让”、探索综合评价出让,支持以租赁、有限年期划拨等方式临时利用空闲建设用地,灵活匹配不同更新项目用地需求。明确最新工业用地地价管理政策,对现有工业用地实施增容改造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增加建筑面积的,不动产登记时予以标注,转让时按规定或约定补缴土地价款。在优化登记服务上,对混合兼容复合利用的,明确可以分用途、分空间层次设权和经分割审批后办理登记;允许通过运用预告登记、“带押过户”“带封过户”等多种方式降低资产盘活和更新改造成本。
记者 尹晓宇
2026年5月2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苏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