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探索建立农村廉租房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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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迁制定出台《农村廉租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聚焦农村特殊住房困难群体“住有所居”基本民生需求,通过盘活闲置资源、精准锁定对象、闭环运营监管,探索构建农村住房保障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
一、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利用效能。充分利用闲置农房以及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闲置敬老院、学校、村部等公有资产,通过改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转化为农村廉租房。按照“安全、实用、洁净”原则进行适应性改造,完善水、电、厨卫等基本设施,配套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并在显著位置标注统一标识,实现存量资源高效利用与民生保障双赢。
二、聚焦五类群体,精准纾困解难。细化保障对象认定标准,将无自有住房的困难家庭,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困难家庭,子女有房但因居住面积不足等特殊原因独居临时构筑物的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因拆迁、建房处于临时过渡阶段的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等五类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明确人均套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8平方米、每户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标准,满足农村困难群体安居需求。
三、闭环运营监管,全方位规范运行。建立“个人申请、村级核实、乡镇审核、公开公示”准入程序,实行一年一审动态管理机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不超过一年过渡期,对转租、转借、闲置等违规情形予以无条件清退。租金对特殊困难人群给予适当减免,租金收入专项用于房屋维修维护和管理支出,市县两级给予适当补贴,形成“运营有经费、维护有保障、监管有闭环”的可持续运营模式。(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姬如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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