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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9-15 17:27 浏览次数:


近日,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宿迁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提升运行效能,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为城市安全运行筑牢制度防线。

定原则,明确建设运行“总遵循”《办法》聚焦生命线工程全周期管理需求,明确建设运行管理严格遵循“政企共建、分级管理、资源汇聚、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动态更新、安全稳定”七大原则。通过政企协同凝聚建设合力,分级管理压实各方责任,统一标准规范建设流程,确保生命线工程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维护等各环节的有序衔接、高效推进,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的系统化、规范化。

厘职责,构建多方协同“责任网”为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办法》清晰划定属地、主管部门、权属单位(企业)及承建各方的责任边界。对城市生命线管线数据、安全监管平台、智能监测设备、巡检巡查、事件处置、应急支持等做了详细工作要求,全面构建了“牵头部门抓总统筹、职能部门协同监管、权属单位(企业)依规落实、承建单位执行到位”的四级闭环责任网。

强运维,筑牢工程稳定“运行墙”为保障生命线工程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办法》从多维度明确运行维护规范。在权限管理上,实行“职责明确、权限分级”制度,按职责授予平台用户特定权限,确保操作安全。在设备管理上,运维人员24小时监测值守、派单跟踪,监测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5%。在巡检管理上,明确各场景巡检频次要求,建立权属单位(企业)“分管领导—部门主管—巡检人员”三级管理制度,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在考核管理上,制定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细则,以考核促提升,保障运维质量。

建机制,打造应急处置“快响应”针对城市生命线安全突发事件,办法构建了高效协同的分级报警预警响应处置机制。一方面,严格报警事件处置反馈、恢复运行时限要求,构建最快“1分钟识别风险、10分钟报警响应、1小时处置反馈”的1101报警响应机制,规范“研判派单—响应处置—结果审核—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流程。另一方面,针对确需上升为预警响应的事件,实行分级精准协同,做好预案衔接,从上报属地政府、多部门联动到处置协调、督办催办等做了详细划分,全力遏制风险扩大、减轻事故危害。

《办法》的出台,是宿迁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着力建设安全可靠韧性城市的具体实践,为生命线工程市县一体化建设运行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指引。下一步,宿迁市将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正式迈入“智能化监管、规范化推进、制度化保障”新阶段,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韧性,为群众安居乐业与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叶丽华、李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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