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2024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执行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欠薪工作部署要求,严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治理欠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个别企业存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不严格、专用账户制度使用不规范,对专业分包、劳务企业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引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严重侵害农民工基本权益;此外,也存在个别人员无视法规制度、组织非法讨薪、无视合同条款等行为,严重破坏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详见附件)。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限制市场准入和批评提醒的企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市场准入的人员开展劳务用工合作。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需经事发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后,方可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对连续多年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申请解除市场准入限制。
附件: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