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履职行为通知》(苏建函质安〔2024〕228号)要求,我厅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简称“省安管系统”)中增加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功能,运用信息化方式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员履职行为要求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我厅指导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制作了《安全员履职能力测试范本视频》,详细介绍了安全员登记、履职能力测试等工作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组织学习。《安全员履职能力测试范本视频》可在“建安码学习平台”行业快讯中收看。
二、做好信息登记。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督促在监项目和新报监项目按照228号文件要求和工程规模要求在“省安管系统”完成安全员信息登记工作。
三、加强履职测试。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员履职能力测试工作,测试结果及时录入“省安管系统”,督促测试不合格的安全员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完成变更登记。
四、定期数据分析。我厅将定期统计分析各地“省安管系统”内安全员模块的使用情况,对安全员配置符合率、安全员测试完成率和强制变更完成率低的地区进行通报;对安全员考核合格率低、安全员频繁变更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并通报;对安全员考核优秀率高的企业进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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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