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5〕8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潘骐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3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潘骐 | 苏建检字第E073ACE号 | 安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2 | 洪琨 | A132003592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彭文蔚 | A232023521 | 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