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9号建议答复——关于深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4-00254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4-07-30 时效: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9号建议答复——关于深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张盼盼代表:

您提出“关于深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印发《贯彻落实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列文件标准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明确了省、市两级的工作任务、时序节点和部里的工作安排。为切实推进好我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我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部署,扎实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展情况

我厅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技术方案编制和层级审核,推动项目立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平台建设任务。

一是建设技术方案审核情况。省厅和33个市、县建设技术方案已按要求通过分级审核。其中,省厅和南京市方案已通过住建部审核;其他12个设区市均已通过省厅审核;江阴市、宜兴市等20个县(市)方案已通过设区市审核。

二是项目立项情况。省级平台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正启动平台建设工作,13个设区市均已完成项目立项。据统计,全省项目立项资金共计2.83亿元。

三是建设运行情况。目前,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泰州、宿迁等7个城市平台基本建成并运行,其他6个设区市正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宿迁市平台首家通过省厅验收。

四是建设试点情况。苏州、常州、宿迁等3个城市被列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国家试点。徐州、常州、宿迁等3个城市被列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国家试点。

二、做法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平台建设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我省平台建设工作思路,部署推动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工作小组,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决策数字化发展重大事项、审定数字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数字化建设日常工作,按工作小组审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厅数字化建设。为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我厅专门成立了平台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厅城管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厅办公室、计财处、城建处、城管局、信息中心等处室相关人员参加。各设区市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加强区域统筹,推动工作实施,确保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加强统筹部署。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市治理等数字化体系基本建立,构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各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促进“大城管”业务融合联动,逐步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政府建设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系统整合为政务服务、住房和房地产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管理、村镇建设管理等七在功能板块,构建1+7”(即“一个基础支撑平台,七大板块集成应用”)数字化总体框架并加快推进实施。三是强化组织推进。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列文件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前期集中评审的调研通知》等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平台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江苏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江苏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组织开展政策标准宣贯,部署推动各地学习宣贯“一指南、两标准”,并要求各地组织领导、专家等专题召开研讨会,研究推动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线上培训,并将培训范围扩大到各县(市、区),全省共10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各地赴宿迁市现场观摩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为各地提供交流学习和经验互鉴的平台。

(二)精心谋划,系统研究平台建设工作。我厅深入开展调研、反复研究建设思路、严把技术方案编制关,着力推动全省平台标准化建设。一是深入调研摸底。委托信息化技术支撑单位,调研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广东等外省(市)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充分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为省级平台建设奠定基础。组织专家、企业代表等对宿迁、常州、苏州等城市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我省平台建设思路。开展实地和书面调研,全面调查分析各地数字化城管、智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及数据归集情况,摸清各地平台建设的基础和现状,梳理形成“一市一情况、一市一清单”,并全面形成全省调研分析报告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业务工作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关联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厅内城建、房管、园林、稽查等处室和单位的信息化业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城市生命线、基有建筑、供水、供气、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等现有或在建信息化平台的基础和现状,研究省级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功能和需求。二是明确建设思路。经多次反复研究,形成省级平台以“一屏观全域、一网知风险、一体评全域”为目标,以“管用、实用、好用”为导向,遵循“整合、共享、节约”的原则,按照“分建共用、上下贯通、资源共享、按需拓展、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和“1+1+5+3+N”的基本构架,着力构建“标准统一、可观可测、可判可评、互联互通、运转高效”的省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务应用系统和“全域智治、一网统管”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新模式。三是严把方案编制和层级审核。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技术保障专家库,充分吸纳国家、外省(市)和省内专家以及信息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为专家库成员,为全省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各地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1)、《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CJ/T545-2021)、《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等标准要求,编制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方案。根据平时调度和反馈的情况,指导有平台建设基础的徐州、常州、盐城、宿迁等城市,对照标准梳理平台现有功能,编制改造提升技术方案;其他城市按照标准,全面编制技术方案。同时,明确建设技术方案审核要求,南京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其他设区市由省厅审核,县(市)由设区市审核,通过严把方案编制和层级审核关,有效推动各地平台标准化建设。

(三)扎实推进,有序推动平台建设任务。对照国家和省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扎实有序推进省市平台建设工作。一是推动建设数字化城管系统。我省在“十一五”期间,着力推动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2015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数字化城管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我省先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评估标准》《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智慧城管建设导则》等文件,在抓好数字化城管规范运行的同时,推动各地数字化城管向智慧化升级。各地拓展了户外广告、环境卫生、渣土运输处置、城管执法等一批智慧运行平台。二是推动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国家部署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我厅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署,精心谋划,统筹部署,扎实有序推动地方建设以及与部平台联网工作,并按时完成既定任务。全13设区市均与住建部平台实现了联网和单点登陆。三是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适应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我省按时完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平台建设质量,我省编制完成了省级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并完成了项目立项。建立层级指导机制,省级加强对设区市、设区市加强对所辖县(市)工作的督促推动,确保平台按时按标建成。建立月工作调度制度,定期调度各地平台建设情况,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开展平台建设工作督查,召开视频调度会,通报各地平台建设进展,督促指导南京市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工作,尽早完成国家明确的建设任务。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城管(治)委高位协调机制作用,加快编制建设技术方案,有序推进平台建设任务。同时,我省将平台建设工作纳入“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内容进行推进,并在创建管理办法中明确“申报创建的城市要完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评审,创建期内完成平台建设”,有效推动了各地平台建设进度。

下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数字化建设等部署,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对各设区市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技术指导,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各设区市已建成并运行的平台进行验收,确保建设质量和运行质效。同时,有序推进县(市)级城市平台建设,确保2025年实现省、市、县(市、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推动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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