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4号建议答复——关于深入挖掘长三角经济强镇的江南文化特色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4-00252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4-07-30 时效: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4号建议答复——关于深入挖掘长三角经济强镇的江南文化特色的建议

陶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挖掘长三角经济强镇的江南文化特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江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4月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关于“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新要求,明确要求保护承载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的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既保护古代的,也保护近现代的;既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也保护古井、古桥、厂房、码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11月颁布了全国首部《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将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纳入法定保护对象,为保护承载历史活动轨迹和乡愁记忆的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探索推动保护利用。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将太仓市浏河镇等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推荐苏州市平望镇、桃源镇、金庭镇等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加强对江南地区市镇的保护。截至目前,我省江南地区共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5个,分别占全省总数的61%38%组织各地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调查梳理体现江南古镇特色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在加强遗产保护利用的同时,挖掘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符合现代审美趣味的文化产品,目前江南地区历史文化名镇基本实现保护规划全覆盖。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用于江南古镇保护利用,2021年以来共计下达3050万元,指导江南地区在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过程中,注重传统建筑材料、传统工艺等的运用,加强对江南建筑文化的保护。配合开展江南古镇申遗,积极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多措并举推进江南古镇保护与特色文化传承。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围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主题,举办“江苏·建筑文化讲堂”系列专题讲座,开展“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组织开展江苏20世纪建筑遗产特色及保护传承研究,发布《光阴里的建筑——江苏20世纪建筑遗产》绘本及系列视频等成果;联合省广播电视总台推出“古镇新颜过大年”大型融媒体系列直播节目,走进无锡荡口镇、宜兴丁蜀镇、苏州黎里镇、苏州市震泽镇、苏州市平望镇、太仓市浏河镇等江南古镇,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文化的宣传展示

的建议对做好我省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在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城乡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工作指南,组织开展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加强对江南古镇等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二是健全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指导各地探索江南古镇等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模式。三是利用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江南古镇等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宣传活动,引导社会主体关注和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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