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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剑指“逐利执法”、粗暴执法、“寻租”执法等乱象
发布日期:2024-07-22 14:39 浏览次数:


我省专项整治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本报讯 行政执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7月1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部署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逐利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比如,为切实解决多头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梳理形成随机抽查事项28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6项,组织开展了“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和实施情况调研。今年,该厅将继续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建筑市场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等6项随机检查事项,牵头涉及燃气、建筑工程质量两项跨部门联合检查。

为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常态化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切实解决重复检查、多头监管问题,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比如,宿迁市城管局制定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实施方案;连云港市住建局明确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同类检查次数不超过1次。

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力保障。据统计,2023年12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业务培训、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6万多人次参加培训。今年,省住建厅还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全省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等,同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江苏省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规定。

今年是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一年。江苏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宋如亚表示,按照省政府要求,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已经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也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将会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记者了解到,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全面转变执法理念,对照此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一些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各设区市相关部门要在今年7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年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成效,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形式变异。

 

记者 姜军 通讯员 王非 沈彬

2024年7月22日《江苏法治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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