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30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我省地铁杂散电流对城镇燃气管网和长输油气管网干扰监测及预防治理工作的提案

索引号:

014000052/2023-00231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3-07-25 时效: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30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我省地铁杂散电流对城镇燃气管网和长输油气管网干扰监测及预防治理工作的提案

城市轨道交通主要采用直流电驱动,运行中产生的杂散电流对附近金属燃气管道产生电化学腐蚀,是一项专业性较强、防控难度大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燃气企业对此认识还不深刻。截至2022年底,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等10个城市已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5条,运行总里程达1051公里,约占全国总里程数的1/10;全省城镇天然气管道长度达12.5万公里,也约占全国总长度的1/10。目前,我省已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的5个城市中,无锡市反映过1起杂散电流腐蚀燃气管道问题,经无锡华润燃气公司组织专家论证,采取了管道周边增建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站、局部增加牺牲阳极数量的保护措施,同时加强对管道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检和实时监控,防范杂散电流影响。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燃气管道安全运行水平,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城镇燃气管网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49号),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安全管理制度,从管道材质、使用年限、运行状况、周边环境等四个方面,细化明确了管道设施隐患排查的要点,引导各地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使用的燃气安全四级责任体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出台《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地对标开展排查整治;同时加大对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穿越密闭空间、穿跨越铁路等区域燃气管道的重点整治,将老旧管道、违法建设占压管道等列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实施动态销号管理,进一步消除了一批威胁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风险隐患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督促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告知和申请检验义务,严肃查处不监检、不定检的违法行为。探索智慧监管,利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强化压力管道监管成效。倡导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建立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动态更新,区域相关施工共享,降低压力管道第三方破坏机率。

二是长输油气管网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在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同时,提醒管道企业做好管道本体监测及腐蚀控制等工作。目前国网在苏管道企业及省属管道企业已初步构建智能电位测试系统,并在杂散电流干扰严重管段采取多种排流措施。鼓励地方及民营管道企业主动向国网、省网企业学习借鉴相关管理经验。积极推进全省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印发了全省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意见。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以及部分实际案例解决方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防范轨道交通杂散电流腐蚀燃气管道工作应对举措:

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深入调研。联合应急、发改、工信、科技、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燃气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等,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系统分析产生原因,加强定期沟通协调,研究杂散电流腐蚀地下金属管网机理、规律和影响程度,探索可识别、可监测、可防范的技术路径。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导各地开展相关风险隐患评估工作,探索实施相关风险监测。

二是指导加强轨道交通附近金属燃气管道保护。在深入调研、总结成果的基础上,指导相关城市结合轨道交通和燃气管道运行实际,开展此类安全风险隐患摸排调查,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本地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制定制度化举措和配套方案,对于规划新建的地铁工程、城镇燃气管网工程和长输油气管网工程,存在并行或交叉等情况时,推动开展预评价工作。鼓励引进先进检测设备,升级检测技术手段,运用信息手段动态监控燃气管道运行状态。

     三是提请国家层面组织开展重大课题攻关。积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反映轨道交通杂散电流腐蚀燃气管道有关问题,提请国家层面组织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杂散电流防护技术标准,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5G通讯等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立统一联防机制,探索解决此类问题的技术路径和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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