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答复——关于做好苏北农房改善“后半篇文章”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2-00264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2-07-21 时效:

内容概述: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答复——关于做好苏北农房改善“后半篇文章”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苏北老区人民的殷殷嘱托,积极回应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20188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启动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三年多以来,苏北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实现动态“清零”,“三年改善30万户”的省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建成了一大批承载乡愁记忆、体现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其中64个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农房改善综合效应持续显现,工作成效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均对苏北农房改善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一是着力提升农房品质我厅组织编制设计指引、系列图集,研发农房建设服务网,组织专家线上线下为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织遴选并公布三批111个省级示范创建项目,组织院士、设计大师、优秀中青年设计师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以典型示范引领农房改善项目整体品质提升。指导各地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师,在农房设计中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强化农房、院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设施配套等彰显乡村特色的关键载体设计和地域特色风貌塑造;健全完善设计方案审核把关机制,切实强化设计引领作用,打造一批让城里人向往美丽乡村,努力让今天的乡村建设精品,成为明天致力保护的文化景观

二是推动适宜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牵头制定《关于在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推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坚持产业发展与农房建设同步考虑、协调推进,不断提升农房改善产业支撑水平。着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在苏北地区培育10亿元优势特色产业超过100个,盱眙龙虾、东台西瓜等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着力拓展新产业新业态,推介苏北地区休闲农业精品线路37主题创意农园35个、农耕实践基地37个、康美基地35个。着力加强产业载体建设,在苏北地区累计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64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9个,国家中晚熟大蒜、苏系肉鸡、小龙虾产业集群覆盖徐州、淮安、盐城、宿迁等市的多个县区。

三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省委组织部针对农房改善地区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抓管带”机制(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四议两公开”制度等,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结合深入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和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整顿,选择宿迁市宿豫区、邳州市等有较强典型性代表性和较好工作基础的县(市、区),扎实开展全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结合下拨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持续对苏北农房改善省级示范创建项目进行补助,切实增强新型农村社区凝聚服务群众能力。省公安厅牵头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定了《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落户意愿,形成了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落户格局。

四是提升治理服务水平省民政厅组织实地走访不同类型的新型农村社区,重点就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架构、治理内容、治理平台、治理力量、治理方式等进行深入分析和系统思考。牵头起草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对健全与规范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明确12条意见。规范苏北农房改善项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达标配套,目前均达到和超过每百户30平方米要求,探索“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方便居民生产生活。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力有序推进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农房改善“后半篇文章”,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农房改善。指导全省各地围绕着力推动农村危房整治、着力改造困难群体危房、着力推进老旧农房改善、着力强化农房设计引导、着力加强农房建造管理、着力彰显乡村特色风貌、同步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同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等任务,狠抓落实,确保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建的且农户有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省级已设立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我厅将联合省有关部门指导相关市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农房改善,建立农房改善资金投入可持续保障机制。

二是加快产业发展,持续加大帮促力度。省乡村振兴局将积极指导各地用足用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深化“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落实后方单位挂村包干责任,着力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苏北6个重点片区,继续深化重点片区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帮促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实施一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类项目,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对苏北12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县(区),持续深化“五方挂钩”帮扶机制,推动236家省级后方单位加大项目、资金、政策投入力度,支持重点县区城乡融合发展。今年将在保留原12个省级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基础上,向苏北9个和苏中3个乡村振兴任务相对较重的县(市、区)增派12个乡村振兴工作队,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在推进农房改善过程中,积极指导市县加大低收入家庭帮促力度,优先吸纳低收入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完善治理体系。省委组织部将着眼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支持政策、构建长效机制,扎实做好苏北农房改善“后半篇文章”。省公安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调研,适时实施更加利民便民的政策举措。省民政厅将配合组织部门同步调整健全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构建“村(社区)—网格—片区”与“村(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片区党小组”“两网”融合的三级组织架构,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深化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整治”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推出一批全国、省级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并突出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房改善区加工流通业布局,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业就业基地等载体建设,着力丰富完善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4+1”乡村治理体系。

四是努力挖掘资源,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省民政厅将采取“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特色化选配”方式,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各项配套功能,让居民享受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服务和活动空间不低于70%的要求,持续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发挥政府托底作用,整合各类社区资源、推进城乡基础公共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发挥社区为主导、社会组织为枢纽、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开展为老、为小、助残、就业、拥军优属、再就业培训等服务,重点强化为弱势群体的服务功能。积极创新服务供给,探索实行“自主+购买”的服务方式,培育发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治安联防、公益慈善、互助服务、文体娱乐、防灾减灾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推进为民服务专业化。贯彻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要求,推进我省“美好和谐社区”建设,打造一批“社区组织优、治理服务强、参与水平高、居民生活美”的新型农村社区。

五是创新多维管理,全面提高治理能力。省民政厅将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要求,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多维治理创新。研究制定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指引,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制度机制,推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工作规范化。深化推进“五个民主”建设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全国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总结推广议事协商典型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决”水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有关部门从严整治非法宗教和邪教,加强公共安全和群防群治。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加强红白理事会、乡贤议事会建设,破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文明素养。稳步推进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强化新型农村社区村务监督能力。培育一批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示范点,提炼并推介成功的经验做法,牵引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不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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