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省政府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江苏电力公司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将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9月,在省委吴政隆书记的亲自推动下成立了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自2018年起,省政府连续5年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我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将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作为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予以强力推动。先后组织编制了技术指南、技术导则、建设导引,以及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图集、广播电视管线施工建设规范标准、信息通讯设施改造指南、供配电设施改造技术指南、居住区充电设施报装接电管理等技术文件,科学指导各地结合改造开展电梯加装工作。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合作,通过改造绿色通道、部门联合会审、建立专家库及评估制度等做法破解协调难题,统筹推进同步实施。今年1―4月份,全省共开展加装电梯3075部,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271部,正在施工建设889部,其余1915部正在开展群众意见征求、手续办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关于出台省级指导意见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在前期调研、持续实践以及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您的相关合理建议,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旧改办〔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已有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完善基层协商平台、加大调解力度、优化和规范服务、加快项目审批、加大政府支持、鼓励成片连片加装、多措并举落实后续维保等方面内容,要求各地深刻领会国家和省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老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为民导向,坚持党建引领,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多方支持、依法合规的工作原则,实行民主协商、基层自治、高效便民、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和谐、安全、规范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三、关于规范建设流程的建议
《通知》提出了全省统一的原则性要求,对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组织实施、部门协作、审批流程、资金筹集、政策支持、质量安全、落实维保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比如,申请主体明确“加装电梯可以按单元、楼栋、小区为单位发起申请”“申请人可以推选业主代表,也可以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原房改售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街道社区或其他相关单位”;优化和规范服务明确“建立加装电梯相关服务企业目录库,方便有需求的群众自主参考选择”“推行加装电梯公示标准化,明示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受理地点和服务电话等”“推行代办报建、报检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加装、统一维护,开展规模化加装电梯建设,降低加装成本”;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明确“鼓励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整体运作加装电梯工程”“明确加装电梯工程验收移交规定,未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加装电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等等。
四、关于做好业主引导工作的建议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不同居民间实际利益的矛盾纠纷,仅靠居民协商难以解决,因此加装电梯不是简单的政府行为,小区业主是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加装电梯必须有章可循,必须依法业主自治、民主协商,需要居民自治、社区协商共治,也需要政府支持,统筹安排、稳步推进。《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在调解期间,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应积极主动参与,加强协调引导,做好政策解答和指导服务工作,提升基层民主协商的质量和成效。对于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应加大调解力度。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参与相关政策咨询、社区协商、居民意见协调等服务工作。鼓励各地组建加装电梯服务志愿者队伍。省民政厅表示,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健全社区民主协商机制,组织引导居民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有效开展民主协商,引导相关利益方通过友好协商、优化方案、适当补偿等途径,妥善解决利益平衡等问题,积极寻找“最大公约数”,不断提升基层民主协商的质量和成效。充分征求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意见和诉求,引导增设必要的坡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
五、关于要形成各方推进合力的建议
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构建了“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专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省、市、县、街道、社区五级工作体系,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要素保障,合力推进实施。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一是继续指导各地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费用分摊参考方案文本等技术文件,支持业主依法按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按规定落实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土地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明确的税费减免政策。二是鼓励探索创新筹资方式,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多方投入、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投入机制。鼓励单位出资、个人捐资,支持规范社会组织和企业通过刷卡付费、租赁、保险等商业模式合法投资,引导业主通过引入电梯广告位、企业赞助等方式用于业主之间出资统筹平衡,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加装电梯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三是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政策机制,逐步向全省推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分析等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准确解读加装电梯政策措施,讲好加装故事、传播加装好声音,提高社会各界对加装电梯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