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2〕20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石富华等58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十七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名称: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十七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000052/2022-00124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文件编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5-09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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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十七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建函注册〔2022〕20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石富华等58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十七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