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78号提案答复——关于统分结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1-00168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1-07-23 时效: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78号提案答复——关于统分结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结合人口高度密集和城镇化率较高的省情,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的方式主要是构建并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就地减量,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其中,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户分类投放,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并定点投放有毒有害垃圾;村分拣收集,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其他垃圾纳入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易腐烂垃圾实施就地生态处理,留在农村并资源化利用;有毒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收运处理。

“十二五”期间,我省集中力量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验收体系。经过五年持续努力,全省共完成18.9万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了城镇建成区以外所有自然村庄,同步建立了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于2016年首批通过了国家十部委联合组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十三五”以来,我省在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基础上持续组织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2018年,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制定了《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经过三年多努力,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有序开展、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健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已超过99%,普遍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得到农民支持、能够长效运行的村庄环境维护管理机制。

在广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上,2017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我省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试点工作,印发了《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南京市高淳区、溧水区、常熟市、沛县、泰州市高港区等5个县(市、区)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乡镇(街道)达到151个,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乡镇总数超过300。此外,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按照“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的原则,落实秸秆还田目标任务和作业补助政策,加强机具推广和技术培训指导,鼓励未还田地块开展离田收储与利用,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全省基本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格局。2020年,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推进规模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设施提档升级,指导非规模场户按需配套粪便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等多元利用,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采取统分结合方式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等建议,对持续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根据您的建议并结合江苏的实际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持续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自然村组并稳定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持续提升村庄环卫保洁自管自治能力。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有序升级改造收运处置能力不足的老旧设施,及时更新补配正常损耗设施设备。

二是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建设,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乡镇(街道)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有效分开有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逐步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比例。至2025年底,苏南地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苏中、苏北地区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科学探索农村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新路径统筹考虑村庄形态、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有机易腐垃圾特征等因素,遵循“技术要适用、经济可承受、效果能达标”原则,在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基础上,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深化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技术研究,打通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资源化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应用中的“梗阻”难题,真正实现“源自农、还于田(林)”。支持环太湖地区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置主动纳入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既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终端向集成化、智能化、高效化的处理系统方向升级。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养成良好习惯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分类的良好氛围。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提升乡村文明的重要载体,纳入村规民约和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分类意识。认真听取村民意见,灵活运用“红黑榜”“时尚榜”“示范户”等激励机制,让垃圾分类成为村民自觉行动。充分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我行动”“‘小手拉大手”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等活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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