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童心 记者 万森 实习生 申奥)我省确立,至2025年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全省培育发展200家以上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单位的发展目标。7月21日,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工程总承包作为建设单位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厘清工程建设中项目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总包与分包、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发承包方式。我省自2016年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工作试点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一批有示范意义的试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在项目管理到工程组织实施等诸多当面积累了大量实务操作经验。《实施意见》鼓励全省现有工程总承包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工程总承包加快从试点向示范过程转变。《实施意见》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明确对工程总承包示范项目的参与单位和项目在评优评奖中予以优先支持,为加快推进我省工程建设工程组织方式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持。
《实施意见》对提升工程总承包质量制定了相应的对策举措,包括强化实施监督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意见》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单体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上作出相应调整。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参建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切实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在防范风险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担保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工程总承包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鼓励建设单位购买工程质量责任保险。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尽快制定加快推广工程总承包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优先进入工程总承包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优先推荐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省标准化星级工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经验,指导行业组织加强工程总承包单位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公约,促进公平竞争,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发布后,为保障后续工作有序有力顺利推进,针对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我省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前期研究,严格加强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2020年7月27日《江苏工人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