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建设行政执法平台,突出重大案件查办,加强执法与监管联动,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执法队伍建设 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指导设区市和县级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机构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组织保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层级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统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相关要求,保障执法部门依法有效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以权力清单中的处罚事项为基础,对省市县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全面修订,为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统一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供基础性制度规范。
建立完善案件分类登记、案件报告审查、交办案件结案审核、案件统计分析等系列制度,探索执法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等制度,严格案件办理情况督查。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组织编写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集,指导各地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突出行政执法监督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定监督目标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对辖区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积极查摆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5月至8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2018年至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案件查处、队伍建设情况管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共抽查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和城市管理局40家,累计发现问题388个,对各被查单位分别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强化对交办案件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案件受理、办案程序、处理意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和案卷管理等环节。近两年,省厅采取催办、督办、约谈、会商、案审、专题会议等方式实施省级监督指导300余次,各设区市开展基层执法工作监督指导5000余次。
突出执法能力建设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通过执法培训、专家智库、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执法水平和法治思维。举办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等进行详细讲解。所有授课视频和课件资料通过省行政执法平台“在线学习”专栏向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开放。组建行政执法专家智库,为破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疑难案件搭建智慧平台,首批入库共220名专家,分为执法专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三个大类,市政公用、公积金、建筑业、房地产业等18个子类。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执法层级监督、执法监管联动等体制机制以及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着力破解当前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突出执法平台建设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开发完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从2020年10月15日起全面启用。
该平台由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业务管理两大系统组成,具备队伍管理、案件管理、行政处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5大功能,形成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和执法案件三大数据库,覆盖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1400余家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与审批监管联动,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执法要求。
目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所有案件网上流转、网上督办、网上审核、网上报送和实时预警,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刚性,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提高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突出执法层级指导 明确行政执法目标
深入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调研活动,系统掌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状况,为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创新提供决策数据和政策储备。
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总结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执法队伍建设和案件办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建立分析研判制度,系统设计案件数据流,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工作报告。研究建立预警反馈机制,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领域、行业和人员,查找发案规律,为政策制定、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完善提供决策建议,推动行业管理的改革创新,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召开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推进会,全面掌握各地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听取各地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基层协调指导,完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机构间的协调机制,建立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与交办督办机制,研究落实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中国建设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