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建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了推动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城乡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以城建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档案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托,扎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城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构建法规完善、机制健全、管理有力、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城建档案工作体系,把各级城建档案馆建成设施完备、功能完善、馆藏丰富、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城建档案信息资料保管中心、城建历史文化传承中心和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服务中心,争取建成2-3个省级示范城建档案馆。
三、主要任务
(一)法制建设
1、认真贯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根据需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构建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
2、加大城建档案执法工作力度,健全与完善城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和网络,扎实推进“两书一证”工作,使“两书一证”覆盖率有显著提高。
3、加强城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城建档案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依法管档、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馆库基础设施建设
1、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推进馆库建设,争取市馆及县区馆馆库条件有较大改善(市馆库房面积争取达到 3000平方米,各县区馆库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新建改建馆库必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推进馆库建设。市馆馆库建设争取纳入市住建局办公大楼总体规划中。
2、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档案保管需要的电子计算机、光盘刻录设备、空调、去湿机、防火、防盗报警等现代化设备。
(三)资源建设
1、大力开展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和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拓展馆藏门类、改善馆藏结构。要加大重点工程档案、城市基础设施档案、声像档案、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的接收力度。各县(区)要加强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工作。
至“十二五”末,全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总量达到42万卷,其中,市馆15万卷。
2、通过接收、购买、征集等方式有计划地收集有关城市建设的图书资料。
(四)信息化建设
1、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市馆要继续推进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扩大数字化范围;县区馆要在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全文数字化。
2、加强城建档案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充分利用网站宣传城建档案工作,传递信息,公布档案资料,交流经验。各县(区)有条件的也要建立网站,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建立自己的网页。
3、建立数字(电子)档案接受平台。
(五)信息开发利用与服务
1、加强利用服务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手段,不断优化服务质量。
2、丰富利用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范围,开拓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三网(因特网、政务网、局域网)平台,建立面向社会各个方面和人民群众的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
3、开展深层次城建档案编研工作,编辑高质量的城建档案参考资料、专题目录和文件汇编,适应社会需求。
(六)安全与保护
1、各级城建档案馆(室)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最严格的规章制度,采取最严格的防范措施,完善安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城建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2、加大库房安全投入,配齐配全各项安全防范设备,确保各级档案馆(室)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各县区争取建立防火防盗自动防控系统。
3、加强档案利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档案信息网络安全。
4、市(县、区)各级档案馆按省厅统一要求建成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对重要档案实现异地备份。
(七)机构队伍建设
1、因地制宜,采取人事代理、聘用等多种形式解决人员不足困难。市馆符合《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县区级至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积极改善人员结构,确保到“十二五”末,全市具有高级职称的达4人以上,中级职称的超过60%,工程技术人员超过40%。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城建档案工作者参加省建设主管部门或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位培训班,确保全市所有城建档案工作者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城建档案工作者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鼓励城建档案工作者参加各项有关技能培训。
3、积极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八)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城建档案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争取本市内拥有城建档案执业合格证的从业人员占 100 %。
(九)形象建设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服务示范单位等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建档案馆形象。市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四、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支持,力争把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本地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确保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2、主动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争取在城建档案工作法制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得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
3、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为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把握服务中心城市建设这一大局,自觉主动地将城建档案工作与主管部门中心任务、大局工作联系起来,主动融入,主动呼应,在服务大局中抓住机遇,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做出贡献,在服务大局中促进自身发展。
5、积极推进城建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适应依法行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信息化环境要求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实现城建档案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
6、把城建档案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与要求分解细化到各个年度、各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落实机制,确保“十二五”规划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