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应用系统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具有对纸质、缩微、声像等实体档案进行管理的功能,实现业务活动的办公自动化。
2、 具有接收电子文件和管理电子档案的能力。
3、 应能支持不同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可通过数据接口导入数据,可对不同格式的数据进行编辑处理,支持拷贝、打印、绘图等方式的数据输出。
4、 具有数据查询检索与操作功能,可对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提取、编辑、加工。
5、 可通过专网和互联网提供档案利用。
6、 可对各类数据进行更新维护,数据库能管理海量多媒体数据并具有可扩展性。
7、 数据库具有系统访问识别控制,保证数据的保密和系统安全。
8、 系统应具有用户管理、系统运行日志、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功能。
9、 系统要能够适应信息化工作地发展变化,能够根据需要较方便地增加系统功能,扩充数据库存储容量,扩大网络规模。
10、 系统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