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000052/2026-00128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6-08-26 时效:

内容概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以及相关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厅对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20号)(以下简称《通知》),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废止文件

《通知》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法〔200226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关于开展<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名录(首批)>发布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7455号)、《关于公布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检测机构(首批)名录的通知》(苏建质监〔20175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名录(第二批)发布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8504号)、《省质监总站关于公布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检测机构(第二批)名录的通知》(苏建质监〔20185号)、《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2号)等12个文件。

二、修改文件的解读

本次修订的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16号),根据20268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修订,主要调整以下内容: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文件链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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