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000052/2026-00124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6-08-20 时效:

内容概述: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8月13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制定的背景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规模大、流动性强、作业危险性高、专业要求严,其从业行为与技能水平直接关乎施工现场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12月17日住建部发布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60号)(以下简称60号部令),原《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60号部令及行业实际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切实规范作业人员考核、从业、培训及监督等各环节工作,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治理水平,我厅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条,围绕省、市住建部门监管职责划分、培训考核管理、资格互认、证书管理、企业履职要求、监督管理等内容,重点明确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总则要求,厘清各级权责。明确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和各级住建部门管理职责,省住建厅统筹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和从业监管;设区市住建部门负责辖区考核工作,可在委托权限内开展考核业务;县级以上住建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行为进行监管,要求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构建分级考核管理体系,对接全国统一监管要求。

二是规范培训考核,强化证书管理。区分考前安全作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培训机构相关义务,优化报名流程,落实跨部门证书互认机制。明确证书申请、延续的全流程要求,细化审核时限、申请材料等程序,落实60部号令中电子证照、证书有效期管理等要求,确保考核发证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细化从业监管,规范行业秩序。明确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明确施工企业证书查验、监理单位隐患整改及报告职责;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同步实施行政处罚与记分管理,强化资格证书核验与举报制度,压实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监管部门各方责任。

四是明确附则规定,做好衔接过渡。明确办法实施日期及有效期,确保与60部号令衔接。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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