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设计〔2026〕14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国动办: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省级2026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苏双随机〔2026〕1号),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国动办”)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各地要做好与本地区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协同,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项目确定
检查范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自审承诺制的项目。
各设区市应依据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结合地区实际,确定抽查项目数量。抽取项目清单中,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数量不少于抽查项目总数的30%;高层建筑(非超限)项目数量不少于抽查项目总数的20%;既有建筑改造类项目数量不少于抽查项目总数的10%;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存在特殊消防设计情形的建筑工程项目各不少于1项(仅针对有此类项目的地区);实行自审承诺制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相应类别项目总数的3%且不少于3个(具体抽取规则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专业(勘察、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道路、桥梁、市政给水、市政排水)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规范和技术审查要点的情况,包括勘察不规范、设计不周全以及弄虚作假,如地质条件未查明、钻孔数量不达标等。重点检查结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无障碍设施、绿色建筑等方面的内容。
(二)住宅工程隔声、防串味、防水设计及审查情况。
(三)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设计及审查工作要求的情况。
(四)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的情况。
(五)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性,包括是否存在司钻员、描述员、土工试验员等作业人员未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工程勘察企业项目负责人未对原始记录进行验收并签字等。
(六)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技术人员的市场行为,包括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检查项目
8月中旬,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人防工程主管部门确定市级检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同步告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动办。
(二)开展市级检查
8-9月,各地做好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材料的收集工作(详见附件3),组织专家开展市级检查。
(三)市级检查情况反馈
9月底前,各地将市级检查结果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动办,检查结果格式可以参照上年度抽查情况通报,同时可以增加勘察不规范、设计不周全以及弄虚作假等方面内容。
(四)开展省级抽查
10-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国动办,结合各地告知的项目清单组织开展省级抽查。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防工程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协作,指导督促各受检单位做好材料整理、加强审核管理,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地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抽取相应比例检查项目,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各地要按照时序进度统筹开展检查,提升工作质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 杨万勇(勘察设计质量)025-51868384、曹敏娜(市场行为) 025-51868712
省国动办设施管理处 石 巍(人防设计质量)025-86339673
附件:
1. 项目抽取要求
2. 设区市抽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3. 抽查材料要求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