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02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快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化发展的的提案

索引号:

014000052/2026-00103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6-07-08 时效: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02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快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化发展的的提案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江苏高度重视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2021年以来,对《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完成第二次、第三次修订,不断强化建筑节能和碳排放管理的刚性约束;先后印发《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以建筑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城乡建设,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具体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健全标准体系

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我厅结合江苏地域特色和行业发展水平,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地方标准制定,构建了分级明确、层次清晰的标准体系。截至目前,我省批准发布的现行相关地方标准共37项,覆盖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运营、改造等各环节。2021年发布《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率提升至75%,以高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发布《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为开展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统计核算提供依据。今年,我厅印发了《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额指南(试行)》,为加强办公、学校、医院、旅馆、商场等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节能降碳运行管理提供支撑。

二、推动科技创新

2025年,我厅联合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从改革科技管理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创新型科技企业培育、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营造创新生态等5个方面打出“组合拳”,并明确要求围绕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新型围护系统、高性能设备等加强产业科技创新研究和示范。2025年,我厅设立首批科技创新平台,其中包括“先进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新型围护系统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高性能建筑设备及系统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智能建造与工程装备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装配化装修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现代木结构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并于2026经省委科技委审定纳入江苏省厅(局)级平台基地“白名单”,通过汇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加强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为更好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我厅从2023年起打造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通过政用产学研协同发力,强化科技赋能、融汇要素资源、促进供需对接、发挥平台效能,加快塑造江苏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今年4月第三次举办博览会,以科技创新赋能城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展示人工智能+住房城乡建设”“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城市治理、智能建造、村镇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新技术新产品,全方位呈现江苏住房城乡建设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实践。展示规模近2.6万平方米,汇聚311家优质展商,吸引约3.6万人次观展,截至目前累计促成合作金额约88.7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三、强化示范引领

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连续开展19年,以点带面提升全省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探索总结可推广的先进经验。累计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类示范项目1100余个、省级绿色城区85个(实现13个设区市和主要县区全覆盖),示范总面积约2.2亿平方米;其中获批26个国家建筑节能示范项目,面积近4500万平方米;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38项(其中一等奖5项)、中国人居环境奖3项。2023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无锡锡东新城、苏州高铁新城、常州西太湖、盐城高新区智创园等4个片区被确定为先导区。省级财政累计补助每个先导区1.5亿元,系统开展政策创新、科技驱动、试点示范、技术推广、产业联动,力争到2028年提前两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四、创新服务机制

2025年,我厅联合国网江苏电力公司指导江苏省绿色建筑协会发起成立江苏公共建筑能源医院,作为全国首个聚焦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降碳的创新服务平台,锚定专业化、品牌化、系统化方向,整合产学研金用资源,推动构建“体检-诊断-治疗-监测”全链条市场化服务模式。下设全科体检中心承担全面能源体检普惠型基础服务,专科问诊中心承担能效专项诊断增值型提升服务,综合诊疗中心提供定制化改造与系统优化方案,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截至今年5月底,已对超80个公共建筑项目开展能效诊断,范围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并率先完成部分项目改造,积累了一批有成效、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五、深化金融赋能

2024年,我厅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建立绿色建筑项目融资需求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与绿色建筑全产业链适配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政策要求,例如,江苏银行联合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制定发布《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投融资指引》,为盐城高新区智创园打造“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聚焦绿色低碳建筑、绿色能源供给、低碳交通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绿色碳汇培育、碳排放管理等,提供包括绿电贷、光伏贷、碳汇贷、固废贷以及履约保等在内的近20项金融产品,并协同构建碳积分和碳普惠体制机制;南京银行联合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开展绿色建筑政策宣讲与融资对接会,为企业提供绿色信贷、碳核算、财务顾问等“融资+融智”服务等。

尽管我省在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瓶颈和问题需要破解:一是建筑能效和碳排放标准更多聚焦新建建筑,对既有建筑运行和改造的支撑有待加强;二是相关绿色低碳技术存在成本偏高、适配性不足、集成应用难等阻碍,影响大规模推广应用;三是数智化技术手段赋能力度不够,制约了能碳管理体系精细化程度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吸纳您的建议,重点从以下方面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

一是继续推动标准体系完善。充分衔接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快推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等修订、发布和实施,将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管理要求纳入相关标准。结合《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额指南(试行)》,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实施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及时收集指南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为编制修订地方标准提供支撑。

二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关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推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积极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对尚无相关标准的“四新”技术,探索采用专项技术论证等方式支持试点应用。深入培育厅科技创新平台工作,开展适配江苏气候条件和建筑类型的低成本、可推广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提升绿色低碳技术成熟度和工程适用性。结合省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工作,总结地方创新实践经验,制定高、低能效公共建筑典型技术对比目录。

三是深入推动管理平台建设。在现有“公共建筑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应用AI技术,进一步完善“省--项目”多级联动架构,加强对项目能耗和碳排放的监测统计、诊断分析、优化治理等功能;针对各级主管部门监管需求,完善区域层面的建筑能碳管理功能,助推全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向“精细管控、智慧治理”转变。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推动“江苏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应用,鼓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链主企业通过平台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应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实施产品碳足迹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关联平台数据,创新与建筑领域产品碳足迹挂钩的绿色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四是持续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发改委关于推动“双碳”评价考核的工作安排,探索建立建筑碳排放季度监测、核算、分析制度。完善建筑节能降碳工作体系,结合省内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施策和精准施策。推动长三角区域建筑能效测评与碳排放统计核算,探索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项目共建,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标准《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管控系统技术规程》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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