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价〔2026〕2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苏建价〔2025〕57号文)精神,我厅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了建筑市场劳务用工价格变动情况测算,全省建筑市场劳务用工总体价格平稳。经研究,以2025年下半年为基期,2026年上半年全省各设区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均为1.0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7日
信息名称: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000052/2026-00031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文件编号: | |
生成日期: |
2026-02-27 | 时效: | |
内容概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