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九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苏环督改办〔202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三十九、淮河流域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淮河流域在江苏境内流域面积达6.5万平方公里。督察发现,流域内一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存在污水直排、黑臭水体反弹问题。
二、责任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配合。
三、验收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淮河流域徐州、淮安和宿迁3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加快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实施雨污管网混错接、漏接整治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
(二)2022年制定实施《江苏省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指导推动各地对整治成效不稳定的水体,实行即时整治、动态消除。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推动徐州、淮安、宿迁3市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60%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
(三)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列入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按设区市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定期调度推进,强化监督指导,严格考核评估,完善奖惩机制。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城市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推动城市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组织制定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排查检测修复。研究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指导淮河流域3市以设区市、县(市)为单位分别编制实施方案,聚焦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排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设施短板。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对技术力量薄弱地区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实施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22年以来,淮河流域3市累计新建和更新改造城镇污水管网约3101公里,排查检测管网约4178公里,修复管网约1338公里,城镇污水管网收集效能明显提升。
(二)动态整治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同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2022年出台《江苏省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随后制定《江苏省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5年印发《关于全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收官战的通知》,持续发力、稳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按季度开展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监督检测,检验水体治理和长效管护工作成效。按年度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省级专项行动,组织技术专家、水质监测人员等对河道进行现场核查并采样检测,推动相关问题整改。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第三方单位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苏中、苏北8个设区市分汛期和非汛期两次开展遥感监测和现场复核,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地方,加强督促整改、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以“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为目标,推动河道水岸联动环境提升,增强水体生态自净能力,累计建设示范河道116条。同时,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全面组织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淮河流域3市累计建成提质增效达标区730.0平方公里,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68.7%,其中徐州市建成比例63.0%、淮安市建成比例77.5%、宿迁市建成比例69.4%,均已完成60%的目标。省市共同推进入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省级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开展现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三)持续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坚持规划统筹引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供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列入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将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按设区市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定期调度推进,强化监督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提请省政府召开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题会议,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水平的工作方案》,组织各地修编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专项规划,持续推动各地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2022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422.6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更新改造污水管网约11027公里。截至2025年底,全省污水处理总能力达2427万立方米/日,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产生量基本匹配;建成城镇污水管网约8万公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7%。严格污水处理质量,出台了全国最严格之一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正在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持续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每年度召开全省总河长会议并印发《河长制工作要点》,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好河长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水体长效管护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及时解决,推进城市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通过整改,淮河流域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较2022年进一步提升,其中徐州市从93.2%上升至97.8%、宿迁市从92.0%上升至96.0%,淮安市保持94.7%;根据季度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监督检测结果,2025年四季度淮河流域城市水体消除黑臭比例均达到100%。
上述事项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如对该事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2日)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监督电话:025-51868536。
电子邮箱:jsszjtcjcshj@163.com。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