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11号提案答复——关于提高超低能耗建筑与绿色低碳建筑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建筑业绿色发展的提案

索引号:

014000052/2025-00666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5-07-23 时效: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11号提案答复——关于提高超低能耗建筑与绿色低碳建筑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建筑业绿色发展的提案


一、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生产应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从改革创新科技管理机制等5方面提出15条政策措施,提升行业科技管理水平、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打通科技成果应用最后一公里、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正向激励,加快构建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机制。

省工业信息化厅把新材料集群纳入省“1650”产业体系统筹谋划,重点发展纳米新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筑材料等5条重点产业链。经过多年发展,建筑材料呈现门类齐全、创新优势好、企业竞争力强等特色,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个方向,向工业信息化部推荐24项建材行业新产品和新技术,涉及建筑、交通、新能源等领域。

二、推广绿色建材

我省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省认证企业达594家、产品1250个,提前完成2025年目标值,位居全国前列。苏州、连云港、宿迁等城市开展政策宣贯培训10余场,鼓励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认证。202412月在南京召开全国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交流会,上线绿色建材数字化服务平台,省工业信息化厅联合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提供绿色建材产品清单和企业名录等信息,促进我省乃至全国绿色建材的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

推动绿色建材采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我省6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切实提高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比重;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等示范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联合金融监管等部门对应用获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举办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将国内外绿色建材先进技术和产品作为重要展出内容,为供需双方构建精准对接渠道。

三、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和绿色转型发展目标,2022年,我省印发了《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持续提升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标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2024年,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明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等重点举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4年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要点》等文件,也明确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等具体工作。2025年,省人大修订《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增加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等修订内容。

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将绿色建筑相关的管控要求纳入详细规划;在核定规划条件、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时,依据详细规划明确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并纳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在审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材料的同时,就设计方案是否达到项目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对未达到项目绿色建筑等级标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确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管理。

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启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开展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示范项目低碳未来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研究,围绕建筑低碳设计、低碳技术构建、低碳建造、低碳运行、运行效果评估五个方面开展研究,探索建立低碳建筑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并进行实体工程应用研究。

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发布《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与绿色建筑全产业链适配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通知》将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等纳入支持范围。

创新实施城新贷财政贴息政策,202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金融办在全国率先实施城新贷贴息政策,采用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给予1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建筑市政领域设备更新,截至目前,下达贴息资金2亿元,引导合作银行与企业签订126个、668亿元项目贷款合同,累计放款82.9亿元。

四、强化示范引领

在省财政的支持下,按照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开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建设,累计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类示范项目1100余个,涵盖了医疗建筑、文化教育建筑、体育场馆、办公建筑、展览建筑、工业建筑、农房等类型;支持省级绿色城区82个(实现13个设区市和主要县区全覆盖),示范总面积约2.2亿平方米,为我省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实践载体。

五、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升级

指导各地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有序推动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求,聚焦2010年前建成的公共建筑,推动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的建筑能源设备系统、外墙保温系统、外门窗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支持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截至2024年底,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2亿平方米。

六、构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新修订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增加建筑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产品碳标识认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制度编制包含碳排放分析报告等内容的绿色建筑专篇等要求。

为落实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碳达峰标准体系要求, 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发布了《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在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阶段、运行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方法和内容。《标准》对不同类型的民用建筑单位面积年碳排放强度指标进行了分类,对各类建材、主要能源、建材运输、临时设施排放因子做了统一规定。

尽管我省在建筑业绿色发展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研究起草《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将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作为重要任务,推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延链强链,逐步形成关联紧密、相互促进、生态完善的产业集群。二是指导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开展建设,加大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模式的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建筑材料标准体系。三是发挥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支持政策和市场化机制作用,积极探索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提升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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