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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宿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4-17 10:07 浏览次数:


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宿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办法》(宿建规2025〕1号),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是取消用户自提,强化配送管理。该办法规定,液化气企业应当建立便民高效的配送体系,采用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电动三轮车实施统一配送服务,禁止超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区域配送。

二是落实安检责任,强化用户管理。该办法规定,液化气企业向用户首次配送应进行全面入户安检,非首次配送应实施随瓶安检,严禁向不符合供气条件的用户供气。

三是明确惩戒措施,强化人员管理。该办法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液化气配送监督管理,对违规送气工视情节轻重,可采取待岗学习、待岗培训、撤销送气资格等惩戒措施。(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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