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践行“共同缔造”理念 建设宜居家园
发布日期:2025-03-2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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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泰州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引入“共同缔造”理念,变“政府唱独角戏”为“政府搭台,多方唱戏”,充分调动居民、社会资本等参与改造的积极性,推动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实行“共同缔造”模式以来,泰州共改造老旧小区344个,共计913.9万㎡,惠及81244户居民。
泰州市坚持党建引领,改造计划实行“申报制”,具体改哪些内容,由居民说了算。所有改造项目从前期调研、意见征求到入户宣传、方案研讨,从进场施工到后续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通过“爬楼”行动、“敲门”行动以及各类会议,与居民商议改造方案。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出资共担机制工作导则(试行)》,建立“财政补助一点、居民分担一点、社会参与一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模式。居民出资方式包括:直接出资、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社会出资部分实施提升类改造,主要用于养老托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在改造中,各部门通力合作。组织部门指导镇(街)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书记项目”实施;发改、自资、行政审批等部门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审批制度改革;民政、体育、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支持小区养老托幼、休闲健身、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前介入,实现“地上+地下”条块结合,“市政+配套”同步实施。(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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