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3号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11〕816号)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B32/T 3964-2020),我厅组织完成了一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评定工作。经审查、公示,核定“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建设项目门诊医技楼”等177个项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现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省2025年度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一批).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