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住建罚听〔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12月11日14时00分在江苏建设大厦2103会议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公开举行江苏江川建筑有限公司允许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案听证会。
需要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0日12:00前电话预约申请旁听。预约申请经确认的旁听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明按时登记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25-5186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