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构建起全链条、标准化、智能化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为依据,创新构建“三级管理、全域覆盖”体系:明确市、县(区)住建部门主管职责与档案机构具体职能,并在乡镇设立村镇建设档案室,将档案管理网络从城市延伸至乡村,实现全域覆盖。同时,将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等9大类工程档案纳入法定接收范围,确保城建记忆完整无遗。
全流程闭环管理压实责任
《办法》确立建设单位为档案移交责任主体,将档案管理要求嵌入参建单位合同条款,构建“开工登记、过程指导、竣工验收、限时移交”的全周期管理闭环。对竣工档案实施“纸质+电子+声像”多载体同步报送机制,明确规定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须完成移交,分期建设项目可按工程周期分阶段报送,从制度层面破解“档案滞后于工程建设”的顽疾。同步建立信用监管与责任追溯机制,对拒不履行移交义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构筑刚性约束体系。
数字化转型赋能便民利企
依托“放管服”改革与智慧城市建设,《办法》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核心突破点。实现了档案查询“线上办、掌上办”,企业与群众通过“宿心办”App或江苏政务服务网即可提交申请,核验通过后档案信息实时推送至预留邮箱,需纸质档案可享邮政快递服务,彻底改变“现场跑腿、排队查询”的传统模式。目前宿迁市馆藏档案数字化率已达96%,每年接待查档近千人次,线上查询占比持续提升,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清单化服务破解企业痛点
结合《办法》实施,宿迁同步编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服务指南》等配套文件,建立“全要素清单”管理模式,将归档范围、标准格式、操作流程整合为“一册通”指引,配套提供标准化模板与常见问题示例。通过事前告知、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全链条服务,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提升40%,平均移交周期缩短60%,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获得建设单位广泛好评。
从制度创新到实践突破,宿迁市深刻践行“依法治档、科技兴档、服务强档”这一发展理念。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宿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将为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