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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建造|江苏:提升智能建造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1-03 10:06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工作部署要求,将推动智能建造作为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持续推广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推动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夯实政策支撑,组织部署推进

2022年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厅”)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加大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增强建筑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塑造‘江苏建造’新品牌”。2023年11月,省厅提请省政府制定印发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将智能建造作为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提出到2030年,建成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目前,省厅正在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制订《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力求以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推动在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五大智能建造关键领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4年6月,江苏召开全省智能建造现场推进会,围绕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结各地成效,交流经验做法,部署推进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并组织到航空航天产业园一期、苏州市智能装备未来工厂等智能建造项目现场观摩学习。会议要求各地坚持示范引领,深化智能建造试点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智能建造推广力度,发挥集聚效能,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高地,完善标准体系,夯实智能建造发展基础。同时,为提升企业智能建造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2024年8月,省厅联合省科技厅举办建设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培训会,要求各地充分调动建设领域企业申报积极性,主动加强与科技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转变发展理念,加强互学互鉴,加大科研投入,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2024年11月,组织举办全省智能建造工作交流培训视频会,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领导作专题讲座,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发展目标、改革路径、创新举措、工作安排等方面作了解读,并就下一步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相关工作作了部署。

加大保障力度,强化技术研发

在资金保障方面,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支持各地对参与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及生产科研投入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目前省级层面拟安排2 000万元用于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资金补助。南京市在43个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时增列了约2 000余万元的BIM全过程应用的专项资金。苏州市强化智能建造技术研发攻关工作,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建造领域的前沿关键技术自主申报科技创新项目,目前已对29个智能建造课题项目共予以950万元的资金支持。在人才保障方面,省级层面确定40名第一批江苏省智能建造专家库成员,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镇江、宿迁等地高校设立智能建造本科专业。在监管机制保障方面,南京市上线全省首个BIM智能审查系统,已对136个项目实施BIM规划报建和施工图审查,总面积达347万㎡。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施工升降机补充定额,填补相关计价依据空白。

坚持试点先行,营造推广氛围

江苏省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积极推进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培育工作。2024年4月,省厅发布了全省第一批28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覆盖南京、苏州、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多个地区;7月,省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过专家初步筛选,全省共有77个项目通过初选;8月,省厅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第一批智能建造技术服务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设区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论证和现场答辩等环节,共有34个企业和17个技术服务单位被确定为江苏省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第一批智能建造技术服务试点单位。南京市认定52个市级试点项目、13家试点企业,并将总规划面积10 k㎡的南部新城,打造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集聚区。苏州市建立季度考核制度,共培育92个市级试点项目,充分发挥试点项目在探索、应用智能建造装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在相城区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加速智能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产业链企业集聚。南京、苏州、徐州等地的多项培育举措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此外,省厅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智能建造新理念、新技术及试点项目等。2024年5月9日,江苏卫视播放《“智能建造”摁下“快进键”》专题片,采访了江苏省首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金融城二期、苏州市航空航天产业园等项目。9月30日,《中国建设报》整版报道江苏省智能建造工作推进情况。省厅还指导编制了高等职业教育智能建造类专业“十四五”系列教材,包括智能建造概论、智能建造运维技术与应用、智能施工管理技术与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技术与应用、建筑工业化智能生产技术与应用、数字一体化设计技术与应用等教材。

科技创新引领,助推转型升级

推进智能建造是建筑业加强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答之卷,也是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助力建筑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做优做强的必由之路。下一步,省厅将持续加大智能建造推进力度。

一是坚持示范引领,深化智能建造试点建设。继续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南京和苏州各项试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加强与其他试点城市的交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全国智能建造发展贡献江苏方案。同时,持续加强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和企业的培育,通过示范引路、以点带面,助力各项智能建造技术落地实施,提升全省智能建造发展水平。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智能建造推广力度。不断扩大智能建造的覆盖面,加大新兴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应用尽用”。围绕智能建造推广,省厅还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招投标、金融、税收等方面,出台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支持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三是发挥集聚效能,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高地。支持南京市南部新城智能建造集聚区、苏州市相城区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基地供应链、产业链集聚优势,统筹整合装备制造、科技材料、研发服务等资源,培育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群,打造全国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鼓励江苏省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先行先试。在产业集聚培育工作中,积极构建“链长制”推进体系,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成为智能建造产业“链主”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成为“链核”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形成关联紧密、相互促进、生态完善的产业集群。

四是完善标准体系,夯实智能建造发展基础。省厅将加快智能建造标准和规范编制的步伐,充分发动高校、企业、协会等技术力量,研究制定适合江苏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涵盖建设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过程,促进全产业链信息互通、共享;进一步创新组织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市场、质量、安全、造价等监管模式与机制;制定智能建造发展监测评估机制,适时对各地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出台和落实、技术研发、产业发展、项目应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增强产业发展信心。

 

苏建轩 

2024年第12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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