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媒体关注
《现代+》江苏将进一步扩大“以旧换新”房源,支持收购已建未销商品房当保障房
发布日期:2024-09-12 09:57 浏览次数:

 

现代快报讯 “以旧换新”如何持续推动?“房票安置”如何进一步推广?9月1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强化“好房子”供给、盘活存量房源、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等三个方面提出支持,进一步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表示,江苏将进一步扩大“以旧换新”新房房源,深入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和房地产企业出售意愿,自主决策收购已建成未销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在消化存量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积极盘活存量房源,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扩大房票购买不动产范围;统筹推进回购、直接补贴、中介帮卖等模式,放大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效应;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采取房票和收购存量住房等用于安置。

“目前江苏省13个设区市均已建立房票安置政策体系,下一步各地将持续优化政策,巩固、扩大房票安置成效。”陈浩东介绍,关于住房“以旧换新”,江苏将进一步扩围新房房源,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度让利,统筹用好购房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持续取得成效。同时,深入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和房地产企业出售意愿,自主决策收购已建成未销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此外,指导各地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支持住房消费的积极作用。

当前,住房发展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所以在优化增量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快建成一批品质优良、数字化智能化的改善型住宅。按照国家有关部署,江苏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允许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按照“以房定地”原则,优化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研究改善型住宅建设的技术导则和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若干措施》《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以及改善型住宅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目录等配套文件。

陈浩东表示,省住建厅将指导各地大力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加快构建不同面积和价位的改善型住宅产品供应体系,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下一步,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记者 杨晓冬 赵丹丹 文/摄)

2024年9月10日《现代+》


关闭
打印
媒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