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5号建议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提升我省城市排涝能力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4-00248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4-07-30 时效: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5号建议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提升我省城市排涝能力的建议

陶晓东代表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提升我省城市排涝能力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研究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坚持系统化思维,强化技术指导,持续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协调联动推进内涝治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江苏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系统谋划全省县以上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好年度内涝治理工作计划,并将雨水管网建设、易淹涝片区整治等项目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全省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持续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内涝治理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2021-2023年,累计争取63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1亿元;2023年底,争取增发国债资金51亿元,支持推动全省124个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建设;无锡、扬州、宿迁、昆山获批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财政定额补助34亿元。严格督查考核,每年汛前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指导督促各地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省级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或城市互查,总结经验做法、通报交办问题、跟踪推进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内涝防治水平。

二是强化建设管养,着力提升城市内涝防治能力。加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本地区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排水防涝各类项目建设,健全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建和改造市政雨水管渠3543公里,新增雨水泵站规模1033立方米/秒、调蓄设施规模143.8万立方米,新增应急抢险车辆装备613台套、32.6万立方米/小时抽排能力,城市内涝防治能力明显增强。加强排水设施管养,在加强设施建设与改造的同时,我省不断强化设施养护,以管促养、以考促管,指导各地推进机械化、专业化管养。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重点加强内涝治理科学性和规范性。为规范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制定《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建立测绘、调查、检测和评估“四位一体”的排查方法,明确管网排查技术路径和工作流程,坚持“雨污同查、内外同查”,力求排查一片、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制定实施《江苏省城市隧道防淹工作指引(试行)》,针对城市隧道防淹工作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和指引性应对措施。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督促各地按照大纲要求,尽快完成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或修编,并组织实施。制定《城镇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指导规范各地信息系统的功能设计、开发与应用。将城市排水防涝纳入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城市内涝治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和模型算法研究。指导各地加强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和设计降雨雨型研究等工作,省级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查把关,为各地工作推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是强化综合施策,系统提升城市内涝防治水平。指导督促各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对地下空间、下穿式立交、地下隧道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重点区域和学校、医院、生命线工程等重要保障对象制定完善专项预案,加强专业抢险设备和物资储备,前置应急力量,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停工、停产、转运、避险等措施。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排水防涝预警应急和指挥调度系统,汛期密切监测天气和雨情、水情发展变化,加强对降雨量、内河水位以及下穿式道路等重要路段、隧道等地下空间和低洼地区积水动态监测和视频监控,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强化应急抢险力量配备,进一步提高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和处置效率。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坚持以国家示范城市和省级试点城市建设为引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源头径流管控,提升城市内涝防治能力。同时,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动各地城市水体的疏浚连通,进一步提升城市蓄水排涝能力。

虽然各项针对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强降雨事件明显增多,城市排水防涝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您所提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强化管理措施等工作建议,也是我们下一步重点抓好落实的工作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制度,督促各地在履行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完善责任体系,明晰各级各部门具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二是保障用地需求。督促各地将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项目列入城市年度重点建设计划,加大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优先保障排水防涝设施用地需求。三是加大资金支持。省财政厅继续统筹安排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综合运用奖补、贴息等政策工具,并指导各地申报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完善与气象、水利、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协同联动,根据预警预报和监测信息,及时做好河湖水位预降,紧急情况下迅速落实停工、停学、停业和交通管制等措施。

二是加快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督促各地尽快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或修编,统筹谋划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布局与建设时序,提升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不断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二是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有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扩展城市及周边自然调蓄空间,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掩埋的城市水体,强化城市水系连通工作,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推动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系统。三是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规划管控,严格落实排水防涝设施、调蓄空间、雨水径流和竖向管控等要求。督促县级以上城市对照20年一遇的防洪排涝标准,优化调整城市空间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系统治理、整体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指导各地对城市新区开发,坚持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到位;对老旧城区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聚焦易淹易涝片区等重点区域,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

三是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加强排水防涝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大力推行排水管网机械化养护作业,应用CCTV等技术加强雨水管网的排查检测和修复,提高管养效率和水平。二是切实提高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各地动态评估和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指挥网络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和响应机制措施,充实应急抢险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移动泵车等抢险设备配备和物资储备。三是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在城市易涝积水点、易淹地下空间等区域加密布设智能化监测设备,增强末端感知、预警预判和实时监测调度能力。此外省气象局也将进一步完善城市灾害性天气综合观测网、提高大城市高影响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开展城市内涝、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的科技攻关,不断提升内涝灾害应对水平。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指导,以更好地推动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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