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住房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积极作为、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积极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2017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大力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试点从培育租赁市场主体、建设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创新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全面建成住房租赁政府服务平台。省级和全省13个设区市住房租赁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全部建成上线运行。二是多主体供应体系初步建立。南京、苏州、无锡等试点城市均已建立国有化住房租赁企业,并培育了一批规模化长租公寓等住房租赁供应主体。三是多渠道筹集体系初步形成。一方面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采购或长期租用方式,把适合作为租赁住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租赁住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租赁住房。四是多次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排查整治和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先后及时处置了“乐伽公寓”“蛋壳公寓”“大城小屋”等长租公寓“爆雷”事件,切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加强租赁住房安全管理。一是2019年,制订了《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对租赁信息登记的范围、治安安全管理、信息登记主体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2022年,出台了《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租赁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三是针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扎实开展群租房安全管理“清患安居”行动,2019年以来,各地累计整改群租房各类安全隐患52.6万处。近年来,全省未发生涉及群租房的重大安全事故,群租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强化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既有房屋尤其是租赁房屋开展安全排查,及时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持续深化租赁住房安全教育,发动派出所、消防救援队(站)、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和物业公司,通过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发放提示单等形式,加强居民小区及租赁住房安全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大屏、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集中曝光租赁住房案件,教育警示广大群众依法开展租赁住房相关活动,推动形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给城市的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租赁监管、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推进租赁住房精准管理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吸收您的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源头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一是推进租赁住房备案登记信息共享。进一步指导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以房管人、人房共管”,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和租赁房屋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积极推进地方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地方公安机关人口居住登记系统信息共享。二是进一步推进闲置用房的合规改造。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规范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相关行为。三是强化联合治理。进一步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职能协同治理的作用,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联合查处机。四是对网络平台上租赁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监督政策,规范网络租赁行为,减少矛盾纠纷。
(二)聚焦本质安全创新完善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持续贯彻落实《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租赁住房治安管理法律规定,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营造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二是全面深化数据赋能。全面推进租赁住房备案信息和中介机构、物业企业、网络平台等租赁住房信息共享,充分运用水电气用量、行业场所和内部单位市场主体登记、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等数据,深化研判模型建设应用,精准指引核查管理工作。抓紧打通相关平台系统,加快汇聚整合数据资源,提升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效能。三是积极落实服务保障。统筹住房租赁市场、用工单位和政府服务,想方设法为外来人员改善安居环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将企业化运营租赁住房市场与房屋安全挂钩,以市场化手段引导出租人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发挥企业积极性,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引导用工企业积极投资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内部集宿区建设,多渠道缓解新市民住房困难。
(三)聚焦安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强化集中清查和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隐患。将租赁住房安全管理融入社会治理创新,紧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细化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体系,推动落实房屋出租人、租住人员、房屋中介、物业服务企业、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等六方安全责任。三是实化督导激励。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取得突出成绩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发生租赁住房安全事故或涉及群租房重大刑事案件的进行倒查,依法依纪追究失职失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