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修订申报的通知

索引号:

014000052/2024-00205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4-07-24 时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修订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支撑作用,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修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与申报

复审范围包括:2019年发布实施及2019年复审继续有效的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因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的标准。

纳入复审范围的标准主编单位应结合标准实施、咨询、反馈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审。自审结论需修订的,进行修订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需修订的标准,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开展修订申报并继续承担修订任务。

2. 强化科研诚信管理。标准修订负责人和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3),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 复审标准的主编单位组织填写《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自审意见表》(附件4),在“自审意见”一栏中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有主编单位公章后,形成纸质版(一式三份)。

2. 申报单位在“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管理系统”(http://st.cdmp.tech/)完成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在“主编单位”一栏中加盖所有主编单位公章后,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并扫描并在系统内上传,并形成纸质版(一式三份)。

四、其他事项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812日;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受理截止日期为813日;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庄玮 025-51868859、钟秋爽 025-51868179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812房间,邮编210036

    附件:

    1. 2019年发布实施及复审继续有效的标准

    2. 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3. 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4. 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自审意见表

    附件下载.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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