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4〕2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张华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2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张华 | A132006014 |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
2 | 黄文欣 | 苏建检字第K005ABCE号 | 扬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