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2号建议答复——关于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平原治涝新样板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3-00259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3-07-26 时效: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2号建议答复——关于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平原治涝新样板的建议

顾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平原治涝新样板的建议收悉,经会省水利厅和宿迁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省级支持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情况

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建设理念的重要转变,推动雨水管控实现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推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十三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探索实践,指导和支持宿迁等城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15年,我省在全国省级部门中率先出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同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此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和《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相关部门转发国家《“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将雨水源头减排和调蓄利用作为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建设。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编制印发《江苏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导则(试行)》《江苏省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审查要点(试行)》《江苏省雨水花园建设及运行维护指南》《海绵城市设施通用图集》《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适生植物应用指南》等一批技术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科学规划海绵设施,规范实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多次邀请省内外专家,开展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培训,增强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注重试点示范。评选建设宿迁市等两批14个省级试点城市,培育打造了一批示范工程。推荐宿迁市等4个城市先后入选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入选城市数位列全国第一档。通过调研推进和第三方单位技术指导,加强对示范城市建设的督促指导,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国家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中,宿迁市获评B等级(共4个等级)。在全省城建工作会议上交流宿迁等城市建设经验,引导全省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四是加强资金支持。“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财政奖补海绵城市建设资金33.3亿元,其中已支持宿迁市8.1亿元。争取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城乡环境品质提升等专项资金11.9亿元,其中支持宿迁市1.8亿元;积极推广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此外,大力推进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古山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城区排涝泵站建设等项目,完善流域区域防洪减灾体系。

二、宿迁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情况

宿迁市2017年入选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21年入选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坚持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其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城市排涝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围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先后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印发《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形成覆盖全域、统筹协调、层次分明的规划建设体系。积极开展淮河流域防洪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形成了以骆马湖、新沂河、中运河及废黄河堤防为界,相互独立的防洪圈,有效保障了宿迁市城市防洪安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二是落实法治保障。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建设过程管控等方面予以规范,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宿迁市海绵城市条例》于20221030日正式颁布实施,成为全省首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此外,制定《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宿迁市排水管理办法》《宿迁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宿迁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推进在排水管理、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系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三是强化项目管控。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审查力度,以“园林+海绵”“排水+海绵”等联审方式,推进加强海绵专项方案审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海绵方案与主体方案同步审查的流程,提出7个方案设计和4个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园绿地项目海绵设计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雨水花园设计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海绵设施的设计内容和标准。明确公园绿地、住区、河道水系、市政道路等示范项目标准,进行重点管控,确保建设成效。

四是加强技术研究。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科创研究攻坚战,组建专家智囊团,开展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城市排水防涝模型构建等7个方面专项研究,在庭院开放的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平原河网地区海绵城市设施布局等5个方面总结建设经验,推进“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市内涝风险防控与系统治理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示范基地落户宿迁,推进《平原河网地区超标涝水空间风险识别及系统防控技术研究》项目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科技项目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结合您的建议意见,加快宿迁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进程。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宿迁市总结国家示范城市和省试点城市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和排水防涝等相关体制机制,并在全市域予以推广。推进宿迁市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全面有效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同时,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技术研究,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产业化发展。

二是统筹推进实施。深化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贯穿城市开发建设全领域,加强与老旧小区改造、内涝系统化治理等工作的协同推进,建成一批海绵示范工程。结合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深化《宿迁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等编制,持续开展流域防洪骨干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高洪涝水蓄泄与水资源蓄引能力,助力宿迁海绵城市建设。

三是加强运行管理。指导宿迁市加快建立健全海绵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和验收,通过市场化等方式加强海绵设施的专业化养护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海绵设施运行效果监测,开展示范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绩效。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培育本土专业技术力量。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指导,以更好地推动宿迁市以及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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