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3〕46号)要求,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62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d1918294388@126.com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025-51868578、51868675。
附件: 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公示目录 .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