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人〔2023〕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我厅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有关院校,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初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初定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四)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建筑)师职称。
三、申报程序
本年度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1. 网上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www.jssrcfwypt.org.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事项进行个人注册和信息填报(特别注意: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省本级(省直)”,报送受理部门请选择“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打印。网上填报信息经确认无误提交后即可在线打印。
3. 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至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申报查询。网上申报情况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中查询。
5.证书打印。经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管理服务”—“职称证书在线领取”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专业技术资格证。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批次
本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专业职称初定工作分2个批次进行。
1.第1批次。
网上申报时间:7月21日—7月31日
材料报送时间:8月7日—8月11日
2.第2批次。
网上申报时间:12月1日—12月10日
材料报送时间:12月11日—12月15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表》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在单位公示后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2.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表》3份、《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材料报送地点: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1307室)。
4.联系电话:025-51868948、5186893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