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科〔2023〕46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碳达峰目标下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和创新实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所承担国家或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推广价值的项目。
(五)地方申报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初审汇总并排序后(附件3),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项目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登陆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www.jszwfw.gov.cn/(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项目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管。
2. 项目所在地县(市)、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3. 申报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提交。邮寄地址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13室),邮编:210036。
4.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578、51868675。
收件联系电话:025-51868177。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QQ群:597672435。
附件:附件1 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请表.rar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