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推行了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123”工作模式,即围绕1个核心“隐患整治”,出台2项“前置管理”制度,同步推行3项“后续保障”措施,构筑安全屏障,护航开局起步。
隐患逐一销号。全面梳理2023年自建房等既有建筑计划整改项目,及时组织开展2022年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回头看”。对存在隐患一时难以彻底消除的房屋,确保临时管控措施持续有效,摸清房屋隐患和产权人情况,因栋施策,加快工程措施落实进度,全面推进既有建筑隐患消除工程,高质量推进泰州市既有建筑隐患三年整治目标计划。
注重前置管理。一方面,该局拟出台《泰州市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指导意见》,根据房屋使用性质和结构隐患类型,分级细化A、B、C、D级房屋管控整改的具体要求,明确房屋产权人、属地政府、监管部门三方责任,为全市自建房等既有建筑隐患消除提供政策依据和解危途径引导;另一方面,该局推动出台《泰州市装饰装修闭环管理办法》,加强对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推动实现装饰装修行为全流程规范管理,提升全民改扩建及装饰装修主动报备意识,全面遏制增量风险。
创新后续保障。该局试点老龄房屋“定期体检”,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在继续使用的城镇既有建筑,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检测机构统一组织体检,首次体检后建立“既有建筑安全档案卡片”,形成房屋安全档案,分类定期体检,保证老房子安全。同时,该局试点公共建筑“实时监管”,开发房屋安全“二维码”管理系统模块,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筑,一栋一码,实现信息更新、装修申报、隐患报送、宣传引导等四项功能,一码管理,全面消除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此外,该局还试点隐患房屋“精准扶助”,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城镇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房屋结构安全调查,对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通过安全鉴定、危房治理补助、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给予“精准扶助”。(来源: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 周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