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3〕4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施颖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1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施颖 | 苏建检字第K032B号 |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名称: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000052/2023-00024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文件编号: | |
生成日期: |
2023-02-03 | ||
内容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