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网》金湖县深入学习贯彻《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1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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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淮安市金湖县委十三届三十七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将学习贯彻省政府令第181号《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作为重要议程,并着重就《办法》的立法背景、集中建设基本要求、实施范围、各方职责、事项分工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在此基础上,为使《办法》在金湖得到深入、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金湖县委书记贺宝祥提出了明确意见。
《办法》的出台为政府投资工程立了规矩、划了杠杠,意味着以后在规定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都要实行集中建设,不应再有“要不要”“给不给”集中建设的主观偏差。
金湖县迅速在全县范围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把《办法》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讲清楚、讲透彻,为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对照《办法》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金湖县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制度体系,全力推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高质量发展。
金湖县是全省较早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县区之一,2021年9月成立了县级专门机构公建中心。今后,该县将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创造性贯彻落实,努力争创集中建设省级示范区。
杜青周 柏安妮
2023年11月15日《江苏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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